無形資產評價不只是單純的評價

當企業委任評價,目前台灣的評價公司把報告交付後即告委任結束,對於未來後續的發展就完全切割,事不干己。評價準則,也規範出所謂的評價程序,只要是按照評價準則作業,要是有問題,也會把責任推給準則,就如同台灣的會計師簽證報告一樣,只要符合準則規定,就事不關己。

從評價角度來看,對於評價前的委託建議以及評價後報告可能衍生的狀況建議,這些都不是目前評價公司所關心的。只要有案件進來,隨便幾個模組算一算,出來的結論印成報告交付委託人收個十數萬元才是他們想要的。至於報告內容各個因子是否合理有所本,網路上GOOGLE一下,只要數字湊出來符合客戶需求就好!

最近有接獲協助委託人善後的案例,皆為其他同業先進評價後所衍生的問題,而原評價機構無法解決或是置之不理的狀況,歸納後常見問題如下:

  1. 評價標的錯誤,例如:把專利與技術作為組合,導致日後專利與技術會計處理認列上發生問題;
  2. 為求接案數量,造成做價認列階段錯誤,委託人權益受損;
  3. 不清楚稅務認列標準,造成委託人稅務無法認列;
  4. 評價相關因子引證錯誤或是無引證,對於評價方法本身意義不了解,未衡量企業或是專利、技術的個別風險,造成價值虛增,應認列損失減損而未認列,造成收購價格爭議。

上列問題不僅是造成財務及稅務上後續處理的困擾,也影響商業交易的進行,每一項都是現階段評價報告所造成的問題,有些處理也曠日廢時瑣碎。

因此本公司的評價案件從一開始的案件承接到報稿完成後委託人使用上可能面臨的問題都會納入衡量考慮,報告內容最基本的除了價值外,對於評價標的現況,如企業既有風險及問題,或是專利技術的現況與風險衡量皆會揭露,讓委託人及報告使用者可以掌握現況避免風險外。對於委託單位也針對未來時限內可能面臨的問題提出建議,並以同業發生的缺失引以為戒!